宋喆有难,八方点赞。
今天,微博上无数的网友粘贴这八个字,以表达欣喜之情。10月18日上午,演员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被北京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的罪名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。一些平时说话尽量避免情绪化和太直白的大V也纷纷点赞,直呼宋喆“罪有应得”。
以我目之所及,网络上左中右能在一件事上取得一致意见的很少,而欢呼宋喆被判刑则是这“很少”中的一例,可见宋喆真是千夫所指了。
宋喆和自己雇主王宝强的妻子马蓉发生不正常关系,并合谋侵吞王宝强的财产,之所以犯了众怒,是他们的作为,击穿了多数人的心理底线。
这年月,娱乐圈内的人乱劈腿,婚内出轨,算不了什么大事,一纸婚书也没有那么神圣;商场上的骗局也层出不穷,财产被骗光,比王宝强惨的人也不少。
但马、宋苟合并算计王宝强的财产不一样,可以说是对家庭、婚姻伦理以及职场伦理的双重践踏。
我当然不主张如古代社会那样,一个女子嫁给一个男子就必须从一而终。同样,我也不鄙视马蓉因为王宝强有钱而嫁给他。爱慕富贵,人之常情,不分男女。甚至,马蓉嫁给王宝强后,因为教育、见识的差别,琴瑟失和,她对王宝强失望,亦是正常状态,但不能原谅的是她太贪。
中国古籍《风俗通》记载一个笑话:
俗说齐人有女,二人求之。东家子丑而富,西家子好而贫。父母疑不能决,问其女,定所欲适。……女便两袒,怪问其故。云:“欲东家食,西家宿。”
这位齐地女子既贪图东边丑男家的财富,又喜欢西边穷人家帅哥,于是想白天去富人家吃饭,晚上和穷人家的帅哥一起睡觉。马蓉就是这么一位两头便宜都想占的“齐女”。
即便她在嫁给王宝强之前还不谙世事,被王的光环迷惑,嫁过去后才觉得感情不和,无法忍受,提出离婚,分些财产也不是太过分。让人觉得过分的是马蓉既贪又毒,与丈夫的经纪人通奸,来夺取丈夫的财产。
在极左年代,妻子举报丈夫的悲剧是畸形的的政治环境造成的,马蓉这种行为发生在今天,则更让人毛骨悚然了。同床人竟然处心积虑害自己,这世上还有什么人值得信任?
以《水浒传》中的情节为例,潘金莲被迫嫁给武大郎,她的个人意志没有得到尊重(和马蓉自愿嫁给王宝强还不一样)。潘金莲碰到“潘驴邓小闲”的西门庆,红杏出墙,尚可理解。但潘金莲伙同西门庆,鸩杀了亲夫,则是不能饶恕了。
宋喆则是违背职业伦理的极端范例。今天大明星的经纪人相当古代富人的管家,可以说是一个人在职场上最信任的人,明星的收入和职业前景几乎全部托付给经纪人了。
虽然“仆人”占“主人”的便宜也不乏其例。比如利用职务揩油自肥,瞒着主人捞钱。对这种比较常见的方法,主人有时候睁只眼闭只眼,只要不太过分,就当是给管家的福利。社会公众也觉得正常——天下的打工仔,有几个不想占主人的便宜?在帝制时代,江山是皇家的,官员替皇家打工,官员贪腐就是揩主人的油。
这宋喆所作所为几乎同《水浒传》中卢俊义的管家李固一样——勾搭主人的妻子谋害主人。李固是向官府诬陷卢俊义暗通梁山贼寇,想致卢俊义于死地,然后人财两得。宋喆只是还没到“害命”的地步——或许社会毕竟在进步,“害命”的风险太大。这简直比蛇蝎还毒的心思呀,这种行为可谓是伤天害理,罪大恶极。
一个事业上成功的人,被家庭中最信任的人和职场上最信任的人背叛,并联手谋自己的财,真是太令人心寒了。宋喆入狱,王宝强出了口恶气,但未必高兴得起来吧?